九十七封情书

给你的情书

[谦斑]第77次表白


[感情该是对等。]
/

仔细想一想,金有谦的第一次表白是在幼儿园。

那时候他和bambam还是矮矮胖胖的小胖孩,每天都要手拉手一起去幼儿园。

直到幼儿园里的小花同学在做游戏的时候牵了小斑同学的小肉手。

金小谦立马不高兴了,颠儿颠儿的跑过去把人家小姑娘的手一把拍掉。

“我喜欢bambam,bambam只能跟我玩手也只能给我牵!”

然后小花同学委屈的哭了,小谦同学得意的笑了。


/

第二次表白是在初中。

金有谦气呼呼的把bambam桌洞里的巧克力和粉红色的信扔掉,然后转头把自己亲手做的煤球一样的巧克力拿出来献宝一样的递过去,笑的眼睛眯成了两条缝,“我喜欢你。”

男孩子从一开始就看着他发脾气的把自己桌洞里的情书全部扔掉,然后在金有谦把巧克力递过来的时候红了耳朵。




/

第三次表白是在高二,他们分了文理。bambam选了文科,金有谦选了理科。

金有谦帮bambam把厚厚的一摞书从一楼搬到四楼,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金有谦数着脚下的台阶,觉得学校真的好讨厌。

干嘛要把文科班和理科班安排的这么远啊。

把书放好以后bambam跟他说谢谢,金有谦豪气地摆摆手,说没关系,因为我喜欢你。

bambam还是没说话,对着他笑了笑。

高二高三的时候他们见面的次数开始减少。金有谦常常忍不住去想bambam。
他坐在座位上,想隔着三层天花板的bambam现在在干嘛。

bambam很少来找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教室学习看书,金有谦就一次又一次的从一楼跑到四楼,趴在窗台上跟bambam说话。

今天的物理课我被表扬啦,英语老师好烦啊一直提问我,化学课做实验的时候我不小心把硫酸滴到胳膊上了……唠唠叨叨全是一些琐碎没营养的话。

bambam在教室里面听他讲,偶尔附和一两句。

在上课铃响起来的时候金有谦转身就跑,最后一句话永远都是“bambam我好想你啊。”


/

第七次表白的时候是在填志愿的时候,金有谦跑到bambam家里问他要去哪里。
bambam看着他因为跑步而发红的脸,想了半天。

“还没有确定啦,不过不出意外会去B大吧。”

“那我也要报B大了!你去哪我就去哪!”

“呀!干嘛要这样啊!”

“因为我喜欢你啊!我想和你在一起嘛!”

金有谦的喜欢向来毫不掩饰,从来都是热烈。

bambam还是没有说话,耳朵也没有红,但是眉毛微微皱起来了。


/

结果最后bambam没有去B大,他去了离B大很远的G大。

送bambam走得那天金有谦一路上都没说话。bambam以为他会问自己为什么要说谎,但是金有谦什么也没说。

直到bambam拖着行李箱进站的时候,金有谦突然特别大声的说,bambam我现在还是好喜欢你。

这是金有谦的第23次表白。

bambam的脚步停了停,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

大学远没有金有谦想象的那么美好,金有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bambam。

高中的时候他们最远的距离是三层楼,金有谦可以在课间10分钟里跑过去。可是现在他们的距离不知道是几层楼,金有谦跑不过去了。

见不到bambam的日子是无聊的,金有谦一次又一次的给bambam发消息。

bambam我好想你啊,bambam你在干什么啊,bambam你有没有想我,bambam我好喜欢你啊。

刚开始bambam会回复他,后来慢慢变成了一连串无奈的省略号,再后来在金有谦第52次表白以后bambam说,嘿!有谦,我有女朋友了。

金有谦看着那条消息看了好久,然后感到了一阵又一阵的愤怒。


/

后来bambam的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金有谦不再跟bambam说喜欢你,本子上的正字很长时间没有都没有变化。

直到bambam说,有谦哪,我交了男朋友了。

金有谦心里的愤怒变成了委屈,原来bambam都懂,可是他假装不懂。

金有谦又开始跟bambam表白,不是简单的一句我喜欢你。

金有谦跑到了bambam的学校。

他不管bambam身边的男孩子,一定要和bambam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也要坐在bambam身边,任何时候他都不愿意bambam和他所谓的男朋友单独相处,即使在男孩子面前金有谦的表白也毫不掩饰。

金有谦觉得自己的做法勇敢又霸道,他想用这种不讲理的方式告诉那个男孩子,我才是和bambam从小一起长大的人。

他觉得自己的表白带着些孤注一掷的勇气,bambam总会明白他的心。可事实上,bambam开始生气甚至厌烦。

终于在金有谦再一次当着男孩子的面象征主权似的把他搂进怀里的时候,bambam忍无可忍。

“金有谦,你这样真的很幼稚,也很讨厌。”

bambam走出去好远金有谦还保持着搂着他的姿势,胳膊悬在空中,看上去有点可笑又有点可怜。



/

然后他们很久都没见面,即使的寒暑假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两个人也一句话没说过。
bambam在躲着他,甚至在刻意的疏远他。

金有谦感到一阵无措的慌乱,他心里的那阵委屈又冒了出来。他不明白为什么,bambam是喜欢他的,他很确定。

他见过男孩看向他的眼神,温柔又深情,他也记得男孩在午休的时候偷偷印在他脸上的亲吻,还有和自己在一起时总是上扬的嘴角。

这些蛛丝马迹都可以是bambam喜欢他的证据,可是现在bambam不愿意承认。

金有谦花了两年的时候去想这个问题,直到大三的暑假他无意中翻开了bambam高中时候的笔记本。那是bambam帮他补习功课的时候落在他那儿的,被他怀着小心思收了起来。

笔记本的中间在一片密密麻麻的政治笔记中夹着一小行字。看上去显得很瘦弱,仿佛下一秒就要被满篇的笔记淹没掉。
可金有谦看到了它。

“感情该是对等。”


/

金有谦花了一个星期去理解bambam写的那句话,等到他终于鼓起勇气去找bambam,妹妹baby告诉他bambam去参加了学校的联谊会。

他跑到聚会地点的时候只看见男孩子随着缓慢流动的人流进了包厢。金有谦站在门口,“bambam”还没喊出声就被狠狠地压在了喉口。

如果他的两年前的金有谦,那么他可以肆无忌惮的大喊他的名字,甚至可以冲过去把他拽出来,蛮横又不讲理。

可是现在的金有谦什么也没做,就坐在包厢外的门口,等了bambam两个多小时。

他想他明白了这么多年bambam为什么会回避他。

原来爱太热烈也会成为负担。

/

bambam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了金有谦,他看上去没什么变化,可是表现的又不像他以前认识的那个金有谦。

这种感觉在他们一起坐在咖啡厅的时候更加明显。

金有谦从来都是霸道又强势,可是面前的金有谦仿佛没了之前的棱角,嚣张霸道都被慢慢研磨成了一点温柔。

“好巧啊。”bambam率先打破了沉默。

金有谦想说一点都不巧,我故意找你妹妹问了地址,又在这里像个傻子一样坐了两个多小时,然后才有了你说的好巧。

可是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几次,张嘴却是“对啊”两个字。

好在bambam没再说话,没有问他为什么来这里,这会自己更尴尬。

但是在两个人面对面的沉默里,金有谦又感到一阵难过。

从前他们在一起绝不会有沉默的时候,就算毫无话题两个人都可以看着对方傻笑半天。

“你,联谊怎么样……”金有谦没话找话。

bambam无所谓的耸耸肩,“你觉得呢?”

又是一阵沉默。

金有谦的手不自觉的攥紧了,他想他或许可以,进行第77次表白了。

“那你……要不要和我试试?”金有谦感觉到自己的声线在颤抖,玻璃杯里冰柠檬水的凉让他安定了不少,“我是说,我们一起长大,我想我们应该会很合适,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试试?”

bambam看着金有谦,他两只手紧紧握着玻璃杯,关节处微微泛着白。眼神湿漉漉的像一只被主人丢弃的小狗,让人的心都柔软的一塌糊涂。

bambam叹了口气,他还是觉得金有谦不够成熟,至少不是他想象的完美的另一半。但是金有谦又真的和两年前不一样了,他还是有点莽撞,有点幼稚,但是他确实学会了怎样去喜欢一个人。

不是占有欲,不是紧紧的控制他,也不是蛮横的宣布他是我的。

从前金有谦让他觉得压抑,自己仿佛成了一件物品,被他关在匣子里。他觉得金有谦不会喜欢一个人,他只是有很强的控制欲。

但是现在bambam看着金有谦想,他现在还是不够成熟,但是他为了我改变了原来的方式,学会了我想要他喜欢我的方式。

所以他笑了笑,给出了金有谦屏气等待的答案,“好。”

——FIN.

评论(10)

热度(123)